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贫困人口脱贫考核办法>的通知》(藏党办发〔2016〕31号)要求,我县严格按照“一申请、一评议、两审核、三公示、县审定”的脱贫程序开展脱贫人口脱贫工作。
经各乡镇审核公示后,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召开第9次会议初步审核,本年度察瓦龙乡和下察隅镇文巴、姆果、拥珠桑姆、白玛央宗、魏心杨等5户15人拟脱贫。下一步,待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
图:察隅县对2019年度建档立卡贫困户拟脱贫进行公示
责任编辑:张国勤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