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隅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0日,受察隅县委副书记、县长次仁罗布委托,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徐宝珠主持召开县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相关法律、文件精神,研究《中共察隅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施机要保密局搬迁项目的请示》等事宜。现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自然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城市更新行动若干措施的通知》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做好城市工作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基本思路和重点任务,是我们推进城市工作的根本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是规范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的基本法律,必须严格遵守。中央和国家部委出台的支持城市更新的系列文件,为我们破解当前城市发展难题提供了具体的政策指引和路径。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发改、财政、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要主动对标中央和部委政策,在政策研究、用地保障、审批提速、资金项目争取、存量盘活等方面拿出具体举措,把政策红利转化为发展实效。一是坚持盘存与扩增并举。既要通过改造提升、功能置换、复合利用等方式科学规划建设上嘎巴片区,加快老医院等地块升级改造,盘活现有建设用地和闲置低效资产,常态化开展违法建筑、违法建设整治行动;又要以规划为引领,高标准规划建设“一河两岸”,系统实施城市地下管网综合改造和人防工程建设,统筹谋划推进道路、文体、住房、口袋公园、停车位、充电桩等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和宜居度。二是坚持当前与长远兼顾。既要量力而行,优先解决停车难、充电难等眼前问题,让群众尽快看到变化、得到实惠,又要着眼察隅未来发展,科学制定实施城市更新专项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为国道219文旅融合发展、清洁能源总部经济等长远项目留足空间、打好基础,实现近期改善与远期发展的有机统一。三是坚持特色与品质并重。城市更新要精心设计,既要彰显独特的生态底色、边境风貌及僜人等民族文化底蕴,同时要注重提升城市内在功能品质,以“一河两岸”为牵引,不断完善基础设施,丰富公共服务供给,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边城。
二、研究《中共察隅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施机要保密局搬迁项目的请示》(察县委办〔2026〕3号)
会议听取了中共察隅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施机要保密局搬迁项目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研究。
会议认为,根据城市更新工作规划,县委机要保密局当前使用的办公楼已纳入拆迁计划。为确保县委中枢机构的正常运转,同时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合理配置资源,可将机要保密局搬迁至党政大楼现有办公用房集中办公。考虑现有办公用房无法直接满足机要保密局的特殊办公需求,可对拟搬迁办公区域进行专业化、标准化的必要性改造,确保安全、高效开展工作。
会议明确,原则同意《中共察隅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施机要保密局搬迁项目的请示》,项目法人单位为县委办公室,所需资金52.12万元(大写:伍拾贰万壹仟贰佰元整)从2026年存量资金解决,最高限价以县发改局概算批复为准。
会议要求,县委办按照建设有关要求,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投资。对于原址各类设备和物资,坚持能用则用、勤俭节约的原则,避免不必要的更换与浪费。要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做好机要保密工作衔接,确保有序过渡。同时做好改造期间安全防护和噪声管控,保证正常办公秩序。县发改局做好项目建设指导工作。县财政局做好资金审核拨付工作。
三、略
四、略
五、研究《察隅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收回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林芝销售分公司察隅加油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补偿方案的请示》(察自然资发〔2026〕42号)
会议听取了察隅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收回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林芝销售分公司察隅加油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补偿方案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研究。
会议认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林芝销售分公司察隅加油站地块(县中学附近)位于城市更新规划范围内,收回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上察隅镇布宗村地块进行等价值置换,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片区开发建设需要,有利于土地资源的整合利用和区域环境的整体改善。依法对地上附着物给予合理补偿,是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确保工作顺利推进的基础。
会议明确,原则同意《察隅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收回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林芝销售分公司察隅加油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补偿方案的请示》,依法依规收回位于察隅县中学西侧然察公路右下方15米处的中石油察隅加油站地块国有建设用地(面积2666㎡)使用权,将位于上察隅镇布宗村一处面积为3057.94㎡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宗地图幅号:3257.40-32518.75)等价值置换给原权利人,并对收回地块的地面附着物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偿,补偿所需资金50.5万元(大写:伍拾万伍仟元整)从基金收入解决。
会议要求,县自然资源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履行收回程序,确保程序合法、手续完备。要会同县发改局等有关部门,进一步细化土地置换、资产补偿、产权注销与登记等操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与工作步骤,实现新旧地块平稳、有序交接,确保市场燃油供应稳定。要做好与原权利人的沟通解释工作,依法依规、合情合理地落实补偿措施。县司法局要对收回与补偿工作的合法性进行把关。县财政局做好资金审核拨付工作。相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工作推进中的社会反应,有效化解潜在风险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六、研究《下察隅镇人民政府关于审批下察隅镇松古村等15个行政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的请示》(下政字〔2026〕42号)
会议听取了下察隅镇人民政府关于审批下察隅镇松古村等15个行政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研究。
会议指出,科学编制和实施“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是统筹乡村发展布局、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推进乡村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对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具有重要意义。本次报批的15个行政村规划,经前期充分调研、论证及征求各方意见,符合县乡村实际与发展预期。
会议明确,原则同意《下察隅镇人民政府关于审批下察隅镇松古村等15个行政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的请示》。
会议要求,下察隅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切实扛起责任,严格执行规划,强化乡镇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加强与发改、农业农村、交通、林草、住建、水利、文旅等部门沟通,做好与相关专项规划及重点项目的衔接,共同推动规划实施与具体项目落地。要加强规划成果的宣传解读。县自然资源局要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全流程跟踪与业务指导,保障规划科学落地、规范实施。
七、研究《察隅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关于解决采购县级救灾物资所需资金的请示》(察发改〔2026〕91号)
会议听取了察隅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关于解决采购县级救灾物资所需资金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研究。
会议指出,县级救灾物资是应对自然灾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重要战略储备。察隅县地处地震重点危险区,震情形势复杂严峻,及时补充和更新救灾物资,是提升全县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工作与刚性要求,必须严格落实各级部署和工作要求,加快补齐储备短板。
会议明确,原则同意《察隅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关于解决采购县级救灾物资所需资金的请示》,所需资金68万元(大写:陆拾捌万元整)从2026年存量资金解决,最高限价以县财政局评审金额为准。
会议要求,县发改局会同财政、应急、林草等部门,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与救灾物资储备标准,高效透明地组织实施采购。要严把物资质量关,建立健全物资日常管理和紧急调拨机制,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县应急局加强采购工作指导。县财政局做好采购监管与资金审核拨付工作。
八、研究《察隅县应急管理局关于提请审议〈察隅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稿)〉的请示》(察应急请〔2026〕14号)
会议听取了察隅县应急管理局关于提请审议《察隅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稿)》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研究。
会议指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是应急管理工作的基石。修订完善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对于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的应急指挥体系,完善各行业领域风险防控、应急处置、后期处置及保障措施,科学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至关重要。
会议明确,原则同意《察隅县应急管理局关于提请审议〈察隅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稿)〉的请示》。
会议要求,县应急局牵头抓好应急预案的宣传解读与培训演练,指导乡镇、部门及专项预案编制单位及时修订各自预案,确保各级预案有机衔接、形成体系。要加强应急资源整合与信息共享,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科学规范高效处置应对。
九、研究《察隅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审批〈察隅县2026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请示》(察应急请〔2026〕15号)
会议听取了察隅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审批《察隅县2026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研究。
会议指出,制定并执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是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排查治理隐患、防范遏制事故的重要抓手。该计划聚焦重点行业领域,任务明确,符合当前安全生产形势要求。
会议明确,原则同意《察隅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审批〈察隅县2026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请示》,县应急局根据会议讨论情况修改完善后严格执行。
会议要求,县应急局牵头,加强与发改、教育、公安、消防、森防、林草等部门工作衔接,进一步明确细化行业部门职责,确保责任到岗、到人。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会同相关部门严格按计划开展执法检查。坚持“执法+服务”并重,提升执法效能,帮助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要强化线上线下执法协同,突出对森林防火、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危化品、学校等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的常态化、覆盖式监管,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十、研究《察隅县应急管理局关于核销2013年误录入固定资产的请示》(察应急请〔2026〕16号)
会议听取了察隅县应急管理局关于核销2013年误录入固定资产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研究。
会议指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确保账实相符、账卡相符,是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的基本要求。对于因历史原因形成的资产账目误差,应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会议明确,原则同意《察隅县应急管理局关于核销2013年误录入固定资产的请示》。
会议要求,县应急局按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办理核销手续,做好固定资产账务调整、资产系统信息更新等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内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训,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县财政局做好固定资产核销工作指导,并加强对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监管和业务指导。
十一、研究《察隅县气象局关于开展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的请示》(察气发〔2026〕4号)
会议听取了察隅县气象局关于开展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研究。
会议认为,开展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是评估区域气候条件对规划建设项目影响的基础性工作。当前我县气候监测能力不足的短板突出,开展此项工作将为我县重大工程布局、公共工程实施等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提供更加科学的气候依据,对规避气候风险、促进绿色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会议明确,原则同意《察隅县气象局关于开展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的请示》,所需资金90万元(大写:玖拾万元整)从年初预算的专项资金中解决。
会议要求,县气象局结合会议讨论情况,对拟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的区域点位进行再核实、再细化,分片区科学严谨开展论证工作,确保结论客观精准。论证成果形成后,及时提供给相关规划和建设主管部门应用,切实发挥决策支撑作用。县自然资源局、发改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和涉及乡镇要积极提供资料、协同配合。县财政局做好采购监管、指导和资金审核拨付工作。
十二、研究《察隅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实施林芝市察隅县一河两岸项目的请示》(察城字〔2026〕28号)
会议听取了察隅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实施林芝市察隅县一河两岸项目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研究。
会议指出,随着国道219全线建成通车,察隅县将成为滇藏交通文旅的关键节点与展示边疆民族风貌的“第一会客厅”。面对新的发展需要,现有县城建成区在空间承载能力、综合服务能力与空间环境品质等方面均显不足,亟待提升。尤其城市“一河两岸”是塑造城市风貌、守护生态本底、服务市民生活的核心纽带,目前仍处于低效开发利用状态。实施一河两岸项目,是县委、县政府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完善城市功能、提升人居品质的重要民生工程、生态工程和城市提质工程,对带动两岸区域发展、增强城市综合承载力、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明确,原则同意《察隅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实施林芝市察隅县一河两岸项目的请示》,项目估算总投资1.5亿元,所需资金通过申请上级资金等渠道解决。
会议要求,县城管局根据会议讨论情况,会同自然资源、水利、林草、住建等部门,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方案,衔接好国土空间规划、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等内容,细化明确项目建设范围与实施内容,做好项目分批分类申报工作,尽快纳入全县项目总盘子。要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提前开展用地预审、选址规划及用地报批等工作,梳理并解决潜在的用地重叠、功能冲突等问题。县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察隅分局等部门要主动服务,保障项目用地、行洪、环评等要素。县发改局牵头做好项目申报与建设指导工作。县财政局协同做好资金争取工作。
十三、研究《察隅县城市管理局关于林芝察隅县临时停车场改造项目取消老医院院内停车场建设内容的请示》(察城字〔2026〕20号)
会议听取了察隅县城市管理局关于林芝察隅县临时停车场改造项目取消老医院院内停车场建设内容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研究。
会议认为,老医院院内停车场改造项目初衷在于解决主城区停车难题,但随着县城规划动态调整及片区功能优化,该地块已被划定为规划人防工程用地。当前项目方案与后续人防建设在空间利用、功能匹配等方面存在直接冲突,已不适应地块新的定位与开发利用方向。基于规划统筹与公共利益需要,及时取消老医院院内停车场改造项目后续建设是必要且合理的决策。
会议明确,原则同意《察隅县城市管理局关于林芝察隅县临时停车场改造项目取消老医院院内停车场建设内容的请示》。
会议要求,县城管局按规定程序做好老医院院内停车场改造项目结算工作。已完成工程造价的以县财政局评审结果为准,评审后剩余资金按规定及时收缴国库。
十四、研究《察隅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实施学尼大桥至厂外泵站管网维修工程的请示》(察城字〔2026〕33号)
会议听取了察隅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实施学尼大桥至厂外泵站管网维修工程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研究。
会议认为,该段管网维修工程是落实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的关键工程,事关县城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加之汛期将至,时间紧迫,必须尽快启动。
会议明确,原则同意《察隅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实施学尼大桥至厂外泵站管网维修工程的请示》,项目法人为县城市管理局,所需资金144.7171万元(大写:壹佰肆拾肆万柒仟壹佰柒拾壹元)从环保督查专项资金中列支,最高限价以县发改局概算批复为准。
会议要求,县城管局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项目估算清单内单项工程经济指标数据,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要倒排工期、争分夺秒,务必在规定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管网维修工程。市生态环境察隅分局加强指导,确保整改效果达标。县财政局做好资金审核拨付工作。
十五、研究《察隅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审定〈察隅县2026年森林生态保护恢复补偿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请示》(察林字〔2026〕24号)
会议听取了察隅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审定《察隅县2026年森林生态保护恢复补偿补助资金分配方案》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研究。
会议认为,科学、公平、合理地制定年度森林生态保护恢复补偿补助资金分配方案,是确保惠民政策精准落地、资金安全高效运行的重要基础。该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统计范围、政策要求、补偿类别和标准、人口基数等因素,总体合理。
会议明确,原则同意《察隅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审定〈察隅县2026年森林生态保护恢复补偿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请示》。
会议要求,县林草局切实履行资金使用和监管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一卡通”发放等规定,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安全发放到户到人。要会同乡镇做好补偿类别和标准等群众解释工作。各乡镇及县审计局、财政局、林草局等部门要加强联动监管,对人员统计以及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行为“零容忍”。
十六、略
十七、研究《察隅县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提请审议并印发〈察隅县各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请示》(察生态文明办〔2026〕1号)
会议听取了察隅县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提请审议并印发《察隅县各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研究。
会议指出,制定并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的务实行动,也是进一步厘清和压实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具体举措,对构建边界清晰、权责明确、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察隅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明确,原则同意《察隅县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提请审议并印发〈察隅县各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请示》,以政府党组名义提交县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要求,清单印发后,各级各部门要组织专题学习,对照清单主动认领任务,切实将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融入日常业务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察隅分局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健全督查、考核、通报机制,推动责任落到实处。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生态环境问题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十八、研究《下察隅镇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污水处理厂环保督察整改项目的请示》(下政字〔2026〕48号)
会议听取了下察隅镇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污水处理厂环保督察整改项目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研究。
会议指出,下察隅镇污水处理厂问题是我县生态环保督察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直接关系区域水环境质量。实施该整改项目,是提升污水处理厂运行效能、保障出水水质稳定达标的迫切需要,必须不折不扣、按时保质完成。
会议明确,原则同意《下察隅镇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污水处理厂环保督察整改项目的请示》,项目委托下察隅镇人民政府实施,所需资金66.08万元(大写:陆拾陆万零捌佰元整)从2026年存量资金解决,最高限价以县发改局概算批复为准。
会议要求,下察隅镇人民政府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与项目建设管理费用,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投资,避免不必要的资源投资。要切实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严格按照整改时限和标准要求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问题有效解决。市生态环境局察隅分局要加强技术指导和整改过程监督,确保整改后稳定达标排放,按时完成销号。同时对全县其他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县发改局做好项目建设服务指导工作。县财政局做好资金审核拨付工作。
十九、研究《察隅县教育局关于举办察隅县第九届“桑昂曲杯”全民健身活动的请示》(察教请〔2026〕6号)
会议听取了察隅县教育局关于举办察隅县第九届“桑昂曲杯”全民健身活动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研究。
会议指出,举办“桑昂曲杯”全民健身活动是贯彻落实健康察隅、丰富各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全民健康水平的具体行动,有利于营造积极向上、充满活力的社会氛围。
会议明确,原则同意《察隅县教育局关于举办察隅县第九届“桑昂曲杯”全民健身活动的请示》,所需资金32.3375万元(大写:叁拾贰万叁仟叁佰柒拾伍元整)从2026年体育经费中列支。
会议要求,县教育局按有关规定进一步修改完善方案,严格控制预算规模。要会同有关部门精心策划,细化执行方案,突出群众性、普及性和趣味性,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要认真制定活动组织和安全保障方案,公安、卫健、应急、市监等部门及有关乡镇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活动热烈、俭朴、安全、有序。县财政局做好资金审核拨付工作。
二十、研究《察隅县教育局关于实施察隅县全民健身体育公园建设项目的请示》(察教请〔2026〕9号)
会议听取了察隅县教育局关于实施察隅县全民健身体育公园建设项目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研究。
会议指出,建设全民健身体育公园,是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完善城乡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也是满足各族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生活需求、提升城市功能品质的民生实事。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补齐我县大型室内综合性公共体育设施短板,对增强城市活力具有积极而深远的意义。
会议明确,原则同意《察隅县教育局关于实施察隅县全民健身体育公园建设项目的请示》,项目法人为县教育局,项目总投资约1169万元,所需资金申请上级支持,缺口部分由县财政后期筹措资金解决,最高限价以县发改局概算批复为准。
会议要求,县教育局与县发改局加强沟通协调,对照项目申报规定,进一步充实完善项目实施的可行性与必要性论证,优化项目设计方案,确保功能完善、布局科学、特色鲜明。要依法依规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主动对接上级部门,全力争取资金支持。县发改局做好项目建设服务指导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要保障项目用地需求。县城管局配合做好周边环境整治及市政配套设施衔接。县财政局强化资金保障与监管,协同做好上级资金争取与拨付审核工作,推动项目加快落地实施。
二十一、研究《察隅县教育局关于解决林芝市察隅县中学后勤人员宿舍维修项目资金的请示》(察教请〔2026〕10号)
会议听取了察隅县教育局关于解决林芝市察隅县中学后勤人员宿舍维修项目资金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研究。
会议指出,教育无小事。当前,县中学后勤人员住宿环境相对简陋,配套设施不够完善,居住条件亟待改善,县委、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拟实施维修项目。该项目的实施既是关心关爱教职工、稳定后勤队伍、提升其归属感和工作积极性的实事好事,也是县委、县政府一贯重视教育、关心教育的务实举措。
会议明确,原则同意《察隅县教育局关于解决林芝市察隅县中学后勤人员宿舍维修项目资金的请示》,所需资金29.5123万元(大写:贰拾玖万伍仟壹佰贰拾叁元)从2026年均衡性转移支付中解决,最高限价以县财政局评审金额为准。
会议要求,县教育局根据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维修规模和内容,完善项目估算清单内单项工程经济指标数据,尽快组织实施,保证工程质量。县发改局做好项目建设服务指导工作。县财政局做好采购监管与资金审核拨付工作。
二十二、研究《上察隅镇人民政府关于报废部分固定资产的请示》(上政字〔2026〕10号)
会议听取了上察隅镇人民政府关于报废部分固定资产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研究。
会议指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废处置是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的重要环节。对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且无法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按规定程序进行报废处置,有利于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同时在固定资产管理中必须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恪守“能用不换、可修不弃”的原则,尽可能延长使用周期,确保国有资产物尽其用,发挥最大效益。
会议明确,原则同意《上察隅镇人民政府关于报废部分固定资产的请示》。
会议要求,上察隅镇人民政府按程序做好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工作,处置收入按规定及时上缴国库。同步做好资产账务核销,确保账实相符。县财政局要加强指导和监督,确保报废处置工作规范有序。同时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遵循“厉行节约、应审尽审、当留则留、能用则用”的原则,严守固定资产报废审核关口,杜绝违规报废与资产浪费,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二十三、研究《察隅县水利局关于解决察隅县县城防洪堤警务站段水毁应急维修工程资金的请示》(察水字〔2026〕33号)
会议听取了察隅县水利局关于解决县城防洪堤警务站段水毁应急维修工程资金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研究。
会议指出,县城防洪堤警务站段防洪堤是保障县城防洪安全的生命线工程。因受长期河水冲刷等方面影响,目前该段部分防洪堤出现垮塌、背坡坍塌等水毁险情,严重威胁县城周边区域安全。汛期将至,实施应急除险加固工作刻不容缓。
会议明确,原则同意《察隅县水利局关于解决察隅县县城防洪堤警务站段水毁应急维修工程资金的请示》,所需资金52万元(大写:伍拾贰万元整)从年初预算的均衡性转移支付中解决,最高限价以县发改局概算批复为准。
会议要求,县水利局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按程序办理后续相关手续,尽快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力争汛期前完成工程建设,确保度汛安全。县发改局做好项目建设服务指导工作。县财政局做好资金审核拨付工作。
二十四、研究《察隅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解决2026年化肥差价补贴和农药采购补贴县级配套资金的请示》(察农字〔2026〕67号)
会议听取了察隅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解决2026年化肥差价补贴和农药采购补贴县级配套资金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研究。
会议指出,落实化肥、农药等农资补贴政策,是降低农牧民种粮成本、调动生产积极性、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关键举措,必须足额保障县级配套资金及时到位。
会议明确,原则同意《察隅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解决2026年化肥差价补贴和农药采购补贴县级配套资金的请示》,所需资金33.423万元(大写:叁拾叁万肆仟贰佰叁拾元整)从2026年存量资金中解决。
会议要求,县农业农村局按要求做好化肥、农药采购工作,确保及时供应到位,真正让惠农政策发挥实效,并将该项资金纳入下一年度预算。县财政局做好采购监管与资金审核拨付工作。
参会人员:白晓冬、吴明霞、苏飞、普布多吉、杜志、索朗曲珍、桑杰顿珠
列 席:普布卓玛、符永娣、徐本安、李二凯、郝建勋、次旺巴措、陆钰朴、石绍友、魏国、罗林、多吉次旦、宋良华、央青拉姆、德庆旺姆、扎西达娃、洛桑卓玛、巴桑、洛桑达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