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隅县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1日,县委副书记、县长次仁罗布主持召开县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相关法律文件精神,听取有关工作报告,研究县委统战部《关于解决智慧消防建设项目所需资金的请示》等事宜。现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新时代财政工作的战略定位、重点任务和改革方向,为我们做好财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法律制度。在当前财政工作更加科学、精细、规范的背景下,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准确掌握政府采购法规要求,对于提升我县财政管理水平、保障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全县各级各部门特别是财政部门,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重要论述的精神实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树牢“过紧日子”思想,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上。结合全县产业发展、城乡建设、强边富民、民生保障等重点任务,强化预算保障与刚性约束,严控一般性支出,兜牢“三保”底线,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二要规范采购行为。政府采购涉及面广、资金量大,社会关注度高。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对照《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依法履行采购人主体责任。县财政局要加强对采购预算编制、需求论证、招标投标、履约验收的全过程监管,特别是针对全县项目建设点多面广等实际情况,要科学设置采购参数,避免出现“萝卜招标”或采购标的与实际需求脱节的问题。要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杜绝围标串标、违规操作等行为。三要严守财经纪律。政府系统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财经法规,带头遵守采购纪律,严禁插手干预招投标、违规指定供应商等行为。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强化协同监督,加快建设和运用好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资金流向实施动态监控。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纠正,对触碰法纪红线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切实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财经秩序。
二、听取县政府班子成员分管领域项目储备(申报)情况,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会议指出,项目储备是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是争取上级政策资金、夯实发展后劲的关键抓手。总体来看,全县项目储备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各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围绕分管领域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但对标区市发展要求和察隅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仍存在明显短板,需要引起重视,切实把项目储备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实抓细。
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项目储备。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把项目储备摆在突出位置,围绕水电能源开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民生保障、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主动对接区市政策导向,深度谋划一批可行性强、成熟度高、带动作用大的优质项目,健全完善项目储备库,实行动态管理、滚动更新,确保项目储备有质有量;要聚焦重点,提升项目工作质效。紧盯项目储备、申报、落地全流程,发改、财政、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要主动靠前服务,做好项目审核、要素保障、业务指导等工作,形成上下贯通、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全力破解要素保障难题,提升项目申报成功率;要压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紧盯时间节点加快推进工作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带头干。由徐宝珠同志牵头召开专题会议,各班子成员具体负责,县发改局、农业农村局做好指导,务必于5月31日前完成联系乡(镇)“十五五”项目储备(申报)工作;县政府督查室要强化跟踪督办,对工作推进不力、敷衍塞责、项目申报滞后的单位,及时通报约谈、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审定县财政局《关于2025年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的情况报告》(察财字〔2026〕8号)
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关于2025年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的情况报告,并进行了认真研究。
会议指出,依法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既是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守住风险底线的法定要求,也是推动政府规范举债、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重要举措。该报告全面梳理了债务家底及有关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分析了运行和偿还情况,对于统筹发展与安全、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会议原则同意县财政局《关于2025年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的情况报告》,由县财政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按规定程序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要求,县财政局牵头抓总,严格落实政府债务管理各项规定,加强对债务资金的“借、用、管、还”全流程监管,建立健全债务风险动态预警处置机制,守牢隐性债务零新增的底线。涉及债务还本付息的资金,要严格按照预算安排和相关规定,从相应渠道足额列支,确保法定债务不出现任何逾期风险。县发改局和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压实主体责任,加强与县财政局沟通衔接,学透用足上级政策,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债券项目尤其是专项债券项目包装储备,更好支持重点项目落地。县审计局要加强监督,确保政府债务资金使用安全合规。
四、研究县委统战部《关于解决智慧消防建设项目所需资金的请示》(察统发〔2026〕12号)
会议听取了县委统战部关于解决智慧消防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研究。
会议指出,宗教场所的消防安全直接关系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当前全县寺庙消防设施落后,无法满足消防安全要求,且寺庙多为木质结构,一旦发生火灾后果极为严重。加快推进宗教场所智慧消防建设,运用科技手段实现早期预警和精准防控,是消除安全隐患、保护文物古建与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迫切需要。
会议原则同意请示事项,所需资金50.0113万元(大写:伍拾万零壹佰壹拾叁元)纳入第一批存量资金统筹使用计划,最高限价以县财政局评审金额为准。
会议要求,县委统战部会同财政、应急、消防等部门,进一步细化设备采购清单和技术参数,依法依规、高效廉洁组织实施设备采购和安装调试。要压实各寺管会及乡镇主体责任,指导建立健全消防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和使用制度,加强人员培训,确保设备“会用、真用、管用”。县消防救援大队要提供专业指导,加强对全县寺庙等宗教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及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县财政局做好采购监管与资金审核拨付工作。
五、研究县教育局《关于解决古玉乡中心小学新建学生宿舍建设项目资金缺口的请示》(察教请〔2026〕16号)
会议听取了县教育局关于解决古玉乡中心小学新建学生宿舍建设项目资金缺口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研究。
会议指出,古玉乡小学新建学生宿舍建设项目是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保障学生基本生活需求的重要民生工程。上级监管部门在督查中发现该项目存在“多头申报中央资金”等问题,暴露出在项目资金申报管理环节存在审核把关不严等漏洞,对此必须严肃对待,坚决整改到位、保障到位。
会议原则同意请示事项,所需资金344万元(大写:叁佰肆拾肆元整)从2026年存量资金中解决。
会议要求,县教育局加强与财政和上级部门沟通,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将违规申报资金及时全额退回国库,健全完善部门项目申报、资金管理流程,确保问题销号清零。同时做好工作衔接,确保项目建设不断档、如期竣工交付使用。县财政局、发改局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对全县在建和拟申报的政府投资项目开展一次“多头申报、重复申报、超进度拨付”专项排查,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六、研究县水利局《关于审批〈察隅县2026年“河湖管理保护专项经费(河长制)”100万元使用计划〉的请示》(察水字〔2026〕34号)
会议听取了县水利局关于审批《察隅县2026年“河湖管理保护专项经费(河长制)”100万元使用计划》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研究。
会议指出,规范使用河湖管理保护专项经费,是保障河长制从“有名有责”到“有能有效”的关键支撑。该经费使用计划聚焦“一河一策”方案修编、采砂量科学鉴定、防洪堤安全评价、采砂方案编制、河长制日常运行等核心工作,对于系统提升全县河湖管理保护的精细化、规范化水平具有基础性作用。
会议原则同意请示事项。
会议要求,县水利局建立资金使用台账,严格按使用计划开展既定各项工作,并认真做好绩效自评,确保工作成果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实用性;要综合考虑公司资质、人员配置、收费标准等因素,择优选取合作机构,保证编制的规划内容符合我县实际需求。县财政局、审计局要加强对资金使用全过程的审核、监督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七、研究县水利局《关于审批〈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察隅县河道采砂规划(2026-2030年)〉的请示》(察水字〔2026〕35号)
会议听取了县水利局关于审批《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察隅县河道采砂规划(2026-2030年)》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研究。
会议指出,科学编制并严格执行河道采砂规划,是依法管理河道砂石资源、保障防洪、供水和生态安全的基本依据,也是规范采砂秩序、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砂石供给、促进砂石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遵循。该规划(报批稿)系统明确了2026-2030年禁采区、保留区和可采区等内容,对解决当前采砂管理突出矛盾、促进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原则同意请示事项,由县水利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待县政府批复下达后,严格按照规划要求,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会议要求,县水利局强化监督,严格依据规划实施采砂许可,坚决取缔非法采砂行为,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要加快推进砂石国有化改革,提高砂石资源利用效益,优先保障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的砂石资源供给。要联合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违规违法采砂行为。各乡镇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做好日常巡查、现场监督,发现非法采砂线索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制止。
八、研究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解决2025年新增能繁母畜补贴缺口资金的请示》(察农字〔2026〕79号)
会议听取了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解决2025年新增能繁母畜补贴缺口资金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研究。
会议指出,落实自治区关于能繁母畜的补贴政策,对于稳定全县基础母畜存栏、调动群众养殖积极性、促进草畜平衡具有重要意义,必须足额保障县级配套资金及时到位。
会议原则同意请示事项,所需资金35.28万元(大写:叁拾伍万贰仟捌佰元整)从年初预留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中解决。
会议要求,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各乡镇严格按照文件要求,逐村逐户切实核实好能繁母畜数量,依法依规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补贴对象精准、数据真实,坚决杜绝虚报冒领、重复统计。按有关规定及时、足额、规范发放补贴资金。各乡镇要加强惠农政策宣传,引导群众转变传统养殖观念,鼓励引进优良品种,提高科学养殖水平。县财政局做好资金审核拨付工作。
九、研究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审定<察隅县2026年持续促进农牧民群众增收举措(送审稿)>的请示》(察农字〔2026〕88号)
会议听取了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审定《察隅县2026年持续促进农牧民群众增收举措(送审稿)》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研究。
会议指出,做好农牧民增收工作,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实践,是把“为人民服务”落到实处的关键举措,事关全县高质量发展大局、乡村振兴战略落地和社会和谐稳定。制定《察隅县2026年持续促进农牧民群众增收举措(送审稿)》,能够进一步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优化收入结构、促进乡村全面振兴,让农牧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会议原则同意请示事项,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会议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执行。
会议要求,县政府系统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及县委关于乡村振兴、农牧民群众增收的决策部署,立足具体实际,强化责任担当,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固基础,切实把农牧民群众增收这件民生大事、民心工程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十、研究县政府国资委《察隅县人民政府国资委关于调整稻香旅游综合体招租方式及延长免租期的请示》(察国资发〔2026〕15号)
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国资委关于调整稻香旅游综合体招租方式及延长免租期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研究。
会议指出,结合当前市场租赁行情、国有资产管理实际,现有招租模式、免租期政策难以满足招商需求,对招商政策优化,是加快资产盘活、减轻经营商户负担、防范国有资产闲置的必要举措。
会议原则同意请示事项。
会议要求,县政府国资委要牢牢把握合规可控、务实可行、精准高效的原则,守住资产安全、收益保障底线,不盲目放宽政策、不随意设定标准;要细化完善后续流程、合同条款、执行细则,抓紧推进综合体招商、合同签订等后续各项工作,全力推进招商入驻进度。
十一、研究县人社局《关于解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过渡期清算欠缴资金的请示》(察人社请〔2026〕36号)
会议听取了县人社局关于解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过渡期清算欠缴资金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研究。
会议原则同意请示事项,所需资金199.352426万元从年初预留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
会议要求,县人社局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对接,确保在5月30日前完成资金清算及上缴工作,保障改革平稳推进;县财政局做好资金审核拨付及监管工作,确保专款专用。
参会人员:徐宝珠、吴明霞、李辉、李金会、尼玛次仁、多呷、孙秋利(黄志波深圳出差,白晓冬拉萨出差,索朗曲珍、杜志下乡,桑杰顿珠厦门培训,黄炳勇参加林芝市自然资源系统视频会议)
列 席:赵诚、符永娣、陈聪、李高胜、李二凯、普布卓玛、王岩、李威、鲁佳鑫、吴书敏、刘万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