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隅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5日,察隅县委副书记、县长次仁罗布主持召开县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精神,研究县发改局《关于解决察隅县招商引资项目用地林勘服务费、林地林木补偿费及森林植被恢复费的请示》等事宜。现纪要如下:
一、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会议指出,增值税作为我国第一大税种,覆盖国民经济全行业和各链条,与我县企业发展、财政收入、民生保障息息相关。《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是保障增值税法落地见效的重要配套法规,对健全税收法治体系、稳定市场预期、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会议要求,由苏飞副县长牵头,一要严格落实《条例》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快享。二要规范优惠政策管理,做到适用范围、机制、条件依法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要抓好政策落实,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建立税务、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多部门涉税信息共享机制,规范税源管理,防范税收风险,精准落实税收征管措施。四要优化纳税申报流程,让纳税人切实感受到政策温暖和服务便利,持续优化我县税收营商环境。
二、略
三、研究县发改局《关于解决察隅县招商引资项目用地林勘服务费、林地林木补偿费及森林植被恢复费的请示》(察发改〔2026〕1号)
会议原则同意请示事项,所需资金97.06万元(玖拾柒万零陆佰元)纳入年初预算统筹解决。
会议要求,县发改局按程序做好林地勘查工作,并及时缴纳林地林木补偿费及森林植被恢复费;县财政局做好资金审核拨付和使用监管工作。
四、研究县发改局《关于招商引资扶持资金使用计划的请示》(察发改〔2025〕384号)
会议原则同意请示事项。
会议要求,县发改局要严格按计划执行,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其中,9万元用于招商引资日常业务工作,55万元用于招商引资宣传推介,60万元用于招商引资项目落地保障,50万元用于招商引资企业扶持奖励,所有资金实行统筹调配使用。
五、研究县气象局《关于解决增加地方预算经费的请示》(察气发〔2025〕18号)
会议原则同意请示事项。
会议要求,县财政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核减不必要支出,将预算总金额控制在40万元以内。新增经费必须严格限定使用范围,不得挪作他用。
六、研究县城管局《关于解决四处城区入口处设置限高杆资金的请示》(察城字〔2025〕82号)
会议原则同意请示事项,所需资金55万元(大写:伍拾伍万元)从存量资金中解决,具体金额以实际支出为准。
会议要求,县城管局按程序实施好四处城区入口限高杆建设工作。同时,要充分考虑县森林防火、消防救援、医疗救援等特殊车辆通行需求;县财政局做好资金审核拨付和使用监管工作;县发改局做好项目建设指导工作。
七、研究县司法局《关于全县行政执法情况调研报告》
会议指出,我县当前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集中表现为“三不”。一是“应执法却不执法”的职责“缺位”。面对违法建设、资源盗采等问题,一些单位以“没有执法权”“力量不足”或问题复杂为由,就听之任之、推诿拖延,致使小问题拖成大麻烦。这背后反映的是责任心与履职意识的缺失。二是“已执法却不规范”的程序“失范”。执法过程随意,违反“三项制度”;案件办理粗糙,事实调查不清、证据收集不全、法律适用不准,导致执法行为自身带“病”,引发行政复议诉讼,损害政府公信力,问题却没解决。三是“面对问题不敢管”的担当“失勇”。在处理涉及新兴业态、特色产业或可能触及复杂利益的案件时,部分单位和人员存在怕担责、怕惹事的畏难情绪和“避责”思维,该出手时不出手,这破坏了营商环境,纵容了风险积累。
会议要求,由普布多吉同志牵头,各副县长配合,一要坚持重心前移,强化源头治理。各执法单位要加强普法告知与风险提示,对管理对象主动指导。要敏锐捕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前研究、明确规则,推动监管从“事后罚”向“事前防”转变。二要敢于动真碰硬,提升执法能力。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实施精准化实战培训。必须配强法治审核监督力量,确保“三项制度”尤其是重大决定法制审核100%落实。要细化执法指引,明确“首违不罚”等情形,打消“不敢管”顾虑,做到依法监管与包容审慎相统一。三要切实压实责任,确保整改见效。各副县长要进一步梳理分管部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清单,明确整改举措和整改时限,按进度抓好整改工作。各执法单位及时将整改情况报县政府督查室。县司法局根据会议讨论情况,对《报告》进一步修改完善,理清存在问题,明确整改举措。完善后以政府党组名义向县委报告。
八、研究县国资委《关于申请实施察隅县游泳馆维修项目的请示》(察国资发〔2025〕20号)
会议原则同意请示事项。
会议要求,县国资委按程序做好察隅县游泳馆维修工作,所需资金373780元(大写:叁拾柒万叁仟柒佰捌拾元)从国资公司维修资金中列支;县发改局做好项目建设指导工作。
九、研究县国资委《关于察隅县县城砂石厂察瓦龙乡砂石厂建设项目采用EPC模式实施的请示》(察国资发〔2026〕1号)
会议原则同意县城砂石厂察瓦龙乡砂石厂建设项目采用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实施。
会议要求,县国资委要加强EPC模式学习,做好项目全流程监管,推动项目尽快落地见效;县发改局做好项目建设指导工作。
十、研究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实施林芝市察隅县农产品产业园搬迁入住项目的请示》(察农字〔2025〕265号)
会议原则同意请示事项,确定项目法人为县农业农村局。
会议要求,县农业农村局要把好项目设计关,抓紧办理项目前期手续,严格按照项目程序做好建设工作,推动啤酒厂、粮食加工厂尽快搬迁入园;县发改局做好项目建设指导工作。
十一、研究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变更察隅县上察隅镇布宗村搬迁配套产业建设项目的请示》(察农字〔2025〕255号)
会议原则同意请示事项。
会议要求,县农业农村局要强化政策学习,按程序做好项目变更相关事宜。同时,抓紧编制林地使用阶段性方案,积极对接县自然资源局、林草局,共同组织开展论证工作后,按程序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林草厅审核;县财政局要严格控制项目拨款进度;县发改局做好项目建设指导工作。
十二、研究县文旅局《关于公布2025年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请示》(察文旅发〔2025〕180号)
会议原则同意请示事项。
会议要求,县文旅局牵头,依法依规科学划定各文保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及时设立保护标志,明确管理使用单位及其具体责任。要坚决杜绝“重申报、轻管理”的现象,把保护责任落到实处。要以此次文保单位公布为契机,针对游客需求,策划推出一批专题推介、研学路线、数字体验等特色产品,将文物资源转化为可游览、可学习、可消费的文旅项目,推动我县文物保护与旅游发展的良性互动与共赢。
十三、略
参会人员:白晓冬、徐宝珠、宋卫民、苏飞、普布多吉、杜志、索朗曲珍、桑杰顿珠、汪磊、李辉(黄志波、吴明霞休假)
列 席:赵诚、仁增赤烈、徐本安、李高胜、李二凯、多吉次旦、宋良华、洛桑达瓦、晋美让珠、刘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