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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隅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浏览次数:   【字体:

察隅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林芝市察隅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林芝市察隅县人民政府网下载(http:www.chayu.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察隅县林业和草原局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察隅县林业和草原局208,邮编:860600,电话:0894-543213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始终坚持“营林为基础,普遍护林,采育结合,永续利用”的工作思路,以“应公开尽公开”为工作主线,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重大决策事项、财政预决算等民众关注关心的热点问题,快速处理回应民众关切与咨询,推动政府信息公作迈上新台阶。

察隅县林业局成立于1985年3月,正科级建制。1989年8月,成立县森林公安派出所,编制4-6人,副科建制。1999年改名为森林公安局。1993年,林草局增设森林防火办公室,2009年成立察隅县慈巴沟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截至2015年,下属管理单位有森林公安局和林业工作站,慈巴沟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是县政府主管行政事务和公共服务的职能部门,林草局下设森林公安局、林业工作站两个单位。管理西藏林芝地区行政公署古玉综合检查站、察隅县察瓦龙木材综合检查站、核心区管护站、清水沟管护站、十班管护站、十二班管护站、十九班管护站、迟巴管护站、桑巴管护站、慈巴桥管护站、慈巴桥森防检查站。同时负责察隅县慈巴沟国家级保护区管理局和湿地保护管理局工作事务,因机构改革于2019年3月改为察隅县林业和草原局。现有在编职工15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7人,大专5人。负责全县森林草原资源管理、造林绿化等工作。设有林业专业管护站6个,专业管护人员37人,公益林管护护林员363人,生态保护岗位林草系统管护人员3207人,负责各管护区域的森林管护工作。

察隅县林业和草原局办工地点位于察隅县竹瓦根镇琼珍路1号林草大楼。办公时间为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联系方式:0894-5432135(综合办公室),单位负责人为央扎。

2023年,共结各类办案件12起,罚没款为278万余人民币,森林督查类案件6起,违规用火类案件3起,违法行为轻微,处以警告处罚类案件2起,补办征占用林地手续案件1起。其中还有1起森林督查案件罚款未到位,资金正在筹集当中,案值7.4890万元。

2023年,我林草局通过党政信息网接受、处理各类信息1141条,报送各类信息440条。防火突击队全年累计下乡给各乡镇村民宣传防火知识10余次,并且每天不定期进行防火督察。

2023年经过市委、县委和相关部门批准我局建立森林草原防火突击队,计划从社会招聘22名队员(其中男性17名,女性5名)。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对于拟发布的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继续实行公文属性源头管理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确定程序与公文流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结合起来,在制发公文的同时,同步开展保密审查,同步确定公开属性。加大信息公开审查力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避免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信息失密、泄密事件。二是完善信息,落实责任,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局明确了各办工室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县林草局防火办在2023年通过抖音短视频平台察隅县林业和草原局发布了林草工作各类信息26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构建中对公开而未公、应保密而未保密的义务主体如何进行有效的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并没有实施细则,其主管部门和监察机的监督检查也没有落实到位。相关机制还没有建立健全,我局在此方面工作还有待加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按期完成了上级单位对信息公开的任务要求,但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版式创新上还需进一步提高。由于局工作繁杂,难以配备专职信息公开人员,要保证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常换常新有一定难度。

二是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重点不够突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中的针对性、质量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进措施

  我局将按照上级和县委、县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和目标,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培训,加深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规范流程,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着力点,建立长效机制。二是创新途径,补充完善。及时更新、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探索新途径,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三是进一步制定一套适应本单位的信息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保障信息通畅。四是加强宣传培训。加大对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强化新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意识和业务水平,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五是建立长效机制。继续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把主动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察隅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