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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6   浏览次数:   【字体:

察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林芝市察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林芝市察隅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http://www.chayu.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察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察隅县政务服务中心,邮编:860700,电话:0894-543839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察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精神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密结合住建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完善信息,并依法公开。按照自治区住建厅统一要求,我局参与西藏自治区工人实名制平台管理,该平台共录入全县建设类项目57项,并根据工程进度进行更新。二是规范操作程序,强化时效性。对机构职能、工作流程和制度、工作动态等方面的信息,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及时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三是强化保密意识,严格审查审批。在信息公开前,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核把关,确定公开内容、形式和方法,需要公开的信息坚持按照流程依法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本单位无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快手等政务新媒体。

(五)监督保障情况。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落实到位,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作为我单位重要日常工作,我局结合实际情况,为推进住建工作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深入,对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公开不够及时、详细。

二是与公众的互动交流不足,缺乏有效的沟通渠道和反馈机制,不能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三是在没有政务新媒体平台的情况下,政府信息的传播渠道相对有限,影响信息的覆盖面和传播效率。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信息公开,如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分配、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的公开力度。

二是建立健全互动交流机制,通过设立咨询电话、意见箱等方式,及时收集和回应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积极探索新的信息传播渠道,如与主流媒体合作开设专栏、利用社交媒体平台等,拓宽政府信息的传播范围和提高传播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察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