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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察隅县统战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10-14   浏览次数:   【字体:

西藏察隅县统战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情况说明

三、支出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九、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    贯彻执行有关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定,对统战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向县委和上级业务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工作。

(二)负责联系党外知识分子、民族和宗教界人士,以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政治协商制度,协调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发挥党外人士民主监督作用。

(三)负责调查研究民族、宗教工作问题;监督检查民族宗教政策的落实;按照上级的部署调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反分裂斗争以及争取国外藏胞的工作,对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开展以反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为重点的境外统战工作,重点做好国外藏胞及其亲属的统战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党外人士的安排建议,做好培养、推荐党外人士在政府系统担任领导职务的工作。

(六)联系工商界的代表人士上,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界人士的统战工作。

(七)承办县委交办和地委统战部委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县委统战部。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见附件1-8)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458.15万元,比上一年减少18.34万元,降低率为3.85%;支出合计435.63元,比上一年减少12.3万元,降低率为2.75%,减少的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减少。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58.15万元,财政拨款收入458.15万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35.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435.63万元,结余22.52万元。

二、收入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8.15万元,财政拨款收入458.15万元。

三、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35.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3.78万元,比上一年减少54.15万元,减少率为12.09%,项目支出41.85万元比上一年增加41.8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58.15万元,比上一年减少18.34万元,降低率为3.8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35.63万元,比上一年减少12.3万元,降低率为2.75%。减少的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5.63,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5.63万元,占总支出的100%。基本支出393.78万元,项目支出41.8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3.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06.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7.7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80.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35%。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8%。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21.61万元,比上一年增加5.35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06万元。比上一年减少0.79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接待人次及批次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55万元,比上一年增加6.13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公车下乡出差次数增加。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

九、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本单位2018年度无重大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厅当年拨付资金。

二、其他收入: “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房屋租赁返还、存款利息等。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表)附件2:收入决算表(财决03表)附件3:支出决算表(财决04表)附件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1表)附件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7表)附件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8-1表)附件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附件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