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隅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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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国道559线、219线、省道203线公路用地及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17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保护路产、路权,充分发挥公路效益,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公告如下:

一、察隅县辖区国道559线K21+729米至K170+747米(林芝市察隅县竹瓦根镇桑久村岔路口至昌都市八宿县然乌镇)共149.018公里;国道219线(新滇藏通道线)云南界K0至桑久村岔路K264,桑久村岔路K150至下察隅大桥K225,下察隅大桥岔路K0至上察隅布宗村K133(察隅县察瓦龙乡松塔村至竹瓦根镇桑久村至下察隅镇京都村至上察隅布宗村)共472公里。省道203线K755至K826+369米(察瓦龙乡珠拉村至察隅县察瓦龙乡扎那村)共71.369公里。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四条、《西藏自治区公路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确定国道559线、219线,省道203线公路两侧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外缘起三米范围为公路用地。

三、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划定国道559线、219线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20米范围为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省道203线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5米范围为公路建筑控制区。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国道559线、219线,省道203线公路用地和公路控制区范围内占(利)用公路涉路施工的,根据实际情况,与林芝公路分局察隅公路养护段(地址:林芝市察隅县沿江东路2号;联系方式:0894—5432632)协商并提出申请、递交申请材料,办理公路路政许可手续。

特此公告

察隅县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