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31日,县委副书记、县长罗加主持召开县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了《关于审批察隅县工会职工服务中心供暖工程立项的请示》等8项议题,现纪要如下:
一、研究县住建局《关于审批察隅县工会职工服务中心供暖工程立项的请示》(察住建发〔2022〕94号)
会议原则同意请示事项。
会议要求,县住建局按程序办理项目前期手续,确保项目早日实施,切实改善办公条件;县发展改革委配合做好项目指导工作。
二、研究县住建局《关于审批察隅县党政楼及人大政协业务用房供暖工程立项的请示》(察住建发〔2022〕91号)
会议原则同意请示事项。
会议要求,县住建局按程序办理项目前期手续,确保项目早日实施,切实改善办公条件;县发展改革委配合做好项目指导工作。
三、研究县住建局《关于解决2022年环卫工作及垃圾填埋场运行费用的请示》(察住建发〔2022〕107号)
会议原则同意请示事项。所需资金320万元(大写:叁佰贰拾万元整)从2021年第二批重点生态资金971万中列支120万元,不足部分先行于财政备案,待后期统筹解决。
会议要求,县住建局加大对第三方公司的监管力度,做好县域内环境卫生清洁和垃圾填埋场规范运行等工作;县财政局做好资金拨付和监管。
四、研究县住建局《关于察隅县2022年抵边安置点线缆迁移项目立项的请示》(察住建发〔2022〕117号)
会议原则同意请示事项。
会议要求,县住建局按程序办理项目前期手续,确保项目早日实施,切实解决搬迁点用电需求;县发展改革委配合做好项目指导工作。
五、研究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审批各乡镇成立消防监督工作站的请示》(察消〔2022〕84号)
会议原则同意请示事项。
会议要求,县消防救援大队积极对接指导各乡镇抓紧成立消防监督工作站,各乡镇积极配合,充分发挥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消防监督抽查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举报投诉查处的职能,确保辖区消防安全。
六、研究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审批下察隅镇依托森林扑火队伍组建政府专职消防队的请示》(察消〔2022〕85号)
会议原则同意请示事项。
会议要求,县消防救援大队抓紧组建下察隅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下察隅镇人民政府要配合做好日常管理、训练、救援等培训工作,积极发挥火灾扑救、抢险救援、维稳处突、防火宣传等工作职责,切实保障辖区内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七、研究县医保局《关于审批招聘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岗位的请示》(察医保〔2022〕4号)
会议原则同意请示事项。
会议要求,县医保局主动对接县人社局,择优从察隅籍未就业大学生中招聘2名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充分发挥监管作用,营造共护医保基金安全的浓厚氛围。
八、研究《林芝市国家安全局察隅县城单位用地上附着物置换协议》
会议原则同意请示事项。
会议要求,由何锋龙副县长代表县政府与林芝市国安局签订《协议》,甲乙双方严格遵守协议约定内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完成后期置换工作;县政府国资委加强监督管理,加快察隅县“城市更新”项目实施进度,推进城镇化建设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