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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隅县2021年脱贫县新增统筹整合资金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9-02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切实做好精准扶贫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等5个文件的通知》(藏政办发﹝2018﹞60号)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就编制察隅县2021年脱贫县新增统筹整合资金实施方案如下。

、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由政府统一规划,确保整合的涉农资金向乡村振兴示范村和重点帮扶村倾斜。

(二)坚持多渠道整合、统筹使用。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过程中,做到“多管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出口放水”,坚决把乡村振兴工作放在重中之重位置,优先保障乡村振兴支出,兼顾农业农村发展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方式及整合资金来源

(一)整合方式

为切实做好精准扶贫向乡镇振兴的转变做好基础工作。此次统筹资金集中投向察隅县乡村振兴的各项工作,其中主体投向乡镇生产发展类、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生态保护和建设类、其他乡村振兴试点示范村项目、人居环境整治类大部分,并按调整后的资金用途确定新的管理部门。基础设施的统筹整合资金用于改善村集体发展建设与维护;产业发展的统筹整合资金用于支持贫困村、脱贫人口发展产业,实现稳定收入。

(二)整合资金来源

2021年脱贫县新增统筹整合资金2643.99万元,其中:察隅县2021年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530.75万元、2021年中央财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113.24万元

新增统筹整合资金分配方向

结合我县实际,也为切实做好精准扶贫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在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积极向乡镇振兴工作转变。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是以让农民的富裕为原则。我们必须努力保持农民收入的快速增长,继续降低乡村居民的恩格尔系数,不断缩小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使广大农民和群众全国可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稳步迈向共同富裕的目标。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规划思路,使用方案建设内容主要分为生产发展类、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生态岗位补助类及其他乡村振兴试点示范村项目、人居环境整治类大部分2021年脱贫县新增统筹整合资金2643.99万元,其中:生产发展类资金1231.5万元,占总资金的46.58%;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资金725万元,占总资金的27.42%;生态岗位补助类资金113.24万元,占总资金的4.28%; 其他类资金215.03万元,占总资金的8.14%乡村振兴试点示范村项目资金110.52万元,占总资金的4.18%;人居环境整治类项目资金248.7万元,占总资金的9.4%项目资金以实际概批审定数为准,不足部分县级统筹解决。

(一)生产发展类。2021年脱贫县新增统筹整合资金中计划用于生产发展类(含产业项目)的资金共计1342.02万元。

1.察隅县竹瓦根镇学尼村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计划投资316万元。建设内容为:计划学尼村修建框架结构村集体商超、餐饮等经济用房工程等附属设施。项目效益分析:项目预计年收益11万元建成后,村容村貌进一步改善,旅游基础设施得到提升,受益群众53户318人,其中脱贫群众31户185人。

2.察隅县察瓦龙乡松塔村石榴提升项目,划投资125万元。建设内容为:计划对松塔村126亩石榴施加有机肥,安装滴管系统等附属设施。项目效益分析:项目预计年收益3万元;项目建成后,受益群众30户136人,其中脱贫群众11户56人。

3.察隅县下察隅镇布巴村、沙玛村产业提升项目,划投资157.5万元。建设内容为:计划对布巴村370亩猕猴桃、30亩石榴及沙玛村370亩枇杷和280亩石榴施加有机肥(每亩1吨)等附属设施项目效益分析:项目预计年收益8万元;项目建成后可有效对该村产业提高,促进产量,受益群众152964人,其中脱贫群众61305人。

4.察隅县下察隅镇布巴村猕猴桃园提升项目,划投资75万元。建设内容为:计划修建产业园道路429米及三相电接入等附属设施(具体见设计)。项目效益分析:项目预计年收益0.7万元;项目建成后可有效对该村产业提高,促进产量,受益群众63312人,其中建档立卡群众46227人。

5.察隅县古玉乡布玉村农田网围栏及围墙建设项目,划投资350万元。建设内容为:计划新建农田网围栏3215m、围墙3050m,挡墙1634m³,道路扩宽1米总长度560米等附属设施(具体见设计)。项目效益分析:项目预计年收益10万元;项目建成后可有效对该村产业提高,促进产量,受益群众30132人,其中建档立卡群众1354人。

6.察隅县古玉乡罗马村人畜分离项目,划投资208万元。建设内容为:计划对罗马村罗马组、大菠萝组、小菠萝组共计69户进行人畜分离,罗马组修建钢架桥一座(长27M,宽4.5M)等附属设施。项目效益分析:项目预计年收益8万元;项目建成后可有效对该村产业提高,促进产量,受益群众73315人,其中脱贫群众1966人。

(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2021年脱贫县新增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用于农村基础设施类资金共计973.7万元。

1.察隅县古玉乡布玉村人畜分离及土地平整补贴项目,总投资120万元。建设内容为:开展土地平整600亩、牲畜棚圈拆除及晒坝建设等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改善布玉村整体人居环境,受益群众30户132人,其中脱贫群众13户54人。

2.察隅县古玉乡布玉村人饮及牲畜饮水提升改造项目,总投资265万元。建设内容为:新建减压池1座;新建30m³高位水池1座,新建50m³高位水池1座;水源集水池1座;沉砂池1座,背水台26座,索缆桩2座,闸阀井26座,DN300支墩979座,衬塑钢管4405米等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将提高农牧民群众生活水平,进一步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受益群众30户132人,其中脱贫群众13户54人。

3.察隅县下察隅镇沙玛村基础设施建项目,总投资343万元,从新增资金中列支280万元。建设内容为:计划对沙玛村内基础设施进行完善,主要为环境整治1项、道路硬化、修复1项、围墙等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改善村民居住条件,村庄更加生态宜居,村民生活质量得到提升,受益群众89382人,其中脱贫群众1578人。

4.察隅县沙玛、夏尼和布玉村垃圾生态化处理建设项目,总投资60万元。建设内容为:用于沙玛村、夏尼村和布玉村乡村垃圾生态化处理,主要新建生态化垃圾处理设施1套,包括垃圾投放站等附属设施。该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改善群众生活环境,提高群众生产生活质量,受益群众162680人,其中建档立卡群众43184人。

(三)生态保护和建设类。2021年脱贫县新增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用于政策补助类资金共计113.2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察隅县2021年度3850人的生态岗位工资的补足部分

(四)其他类。

1.察隅县2019、2020年扶贫贴息贷款政府贴息资金215.03万元。用于察隅县桑昂曲宗等公司扶贫贴息贷款、贫困群众小额信贷贴息资金。

(五)乡村振兴试点示范村项目

1.察隅县下察隅镇夏尼村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划投资45万元。建设内容为:计划修建停车场1个、门牌标识5个等附属设施。项目效益分析:项目预计年收益0.5万元;建成后,村内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改善,村容村貌得到美化,受益群众43户179人,其中脱贫群众19户68人。

2.察隅县下察隅镇夏尼村猕猴桃园提升项目,划投资65.52万元。建设内容为:计划在猕猴桃园铺设宽0.6米、长600米石板,并对360亩猕猴桃园施有机肥(每亩1.5吨)。项目效益分析:项目预计年收益2.5万元;项目建成后,村内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改善,村容村貌得到美化,受益群众43户179人,其中脱贫群众19户68人。

(六)人居环境整治类。

1.察隅县察瓦龙乡龙普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总投资498.7万元,从新增资金中列支248.7万元。建设内容为:计划对龙普村进行厕所改造及庭院整治,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污水管道6751米,污水检查井345座,化粪池10座,新建路灯20盏等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改善村民居住条件,村庄更加生态宜居,村民生活质量得到提升,受益群众90户484人,其中脱贫群众34户153人。

、县财政资金拨付程序

本方案自审定下达之后,各相关部门要将本年度计划整合资金规模和对应的建设任务要实事求是地落到具体项目上,避免大而化之或设定不切合实际的目标。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根据项目工程量进度,由县财政局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拨付。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监督管理

统筹整合资金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等5个文件的通知》(藏政办发﹝2018﹞60号),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和县级报账制管理。同时,项目及资金严格实行县乡村三级公告公示制度。

县纪检监察委、审计局、财政局要定期、不定期开展对县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专项检查和抽查,切实加强涉农资金日常监督检查,营造良好的声势氛围。探索完善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检查方式,采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特别是要加强事前的监管力度。

、组织保障

为认真做好我县2021年脱贫县新增统筹整合资金整合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安排专人跟踪落实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相关工作,真正做到行动有部署,问题有落实,方案有审核。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具体工作由财政局牵头,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产业组等多家单位协助。

、绩效考评

统筹整合资金绩效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脱贫人口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年度项目计划完成情况;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方案、计划执行情况总结材料、资金拨付及相关材料等。

、责任追究

各相关部门应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认真做好整合资金台账,对用途发生调整的资金,按照程序及时调整指标,按实际用途列相应支出科目。对套取扶贫资金、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或挤占、截留、挪用、贪污侵占及随意调整脱贫攻坚整合资金的,一经查实,立即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并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统筹整合资金项目安排实施、资金监管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追究申报、审批、实施、监管主体及其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察隅县2021年脱贫县新增统筹整合资金项目计划表9.1(1)